保險公司核保塞車,保戶罹癌卻求償無門?
保險不賠?法院判決告訴你:簽了保單也不一定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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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來居

本課程包含以下內容:
課程簡介
在保險討論的社群中,有人轉貼了《現代保險》雜誌在2024.2.27的新聞,標題是「跟保險經紀人買保險…罹癌後 保險公司不認帳?法官這樣說」(👈新聞連結)。
「保費已經繳了、還被診斷罹患乳癌,要求理賠,卻得到保險公司「保單沒有成立生效」的回應,讓台中一對母女氣炸,憤而對保險公司提告!」
新聞內文引起了我的好奇,所以我把相關的判決找出來,發現是因為保險公司核保塞車過程保戶罹癌的情形,仔細研讀後,有許多地方值得探究,包含核保過程中,保險公司竟然要保戶做新契約生效前變更?超級怪異的!
直到最後,才在法院判決中沒有提到的關鍵地方找到問題!
在法院判決中,保戶主張核保過程罹癌,應依下列條款給付保險金,何況簽要保書時也附上了信用卡授權書,是保險公司自己不來請款的。
系爭終身醫療險第4條約定: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但保險公司當然也有自己的主張。
在課程中我們討論了很多內容,透過本案例,學員將能更瞭解保險契約中的重要概念,提升保險爭議處理的專業能力,保護自己與客戶。
本課程提供二個版本影片學習,一為公司內部教學、一為外部課程,同學可自行擇一觀看,或二個都看。
(購買本課程,除影片可於期限內無限次觀看外,尚包含6個電子檔可供下載。)
課程要點
保險契約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保費支付與保險生效之間的關係
填寫信用卡授權書代表已經繳效保費?
等待核保期間罹癌,要不要賠?
業務員招攬行為是否有瑕疵?
客戶投保是否有道德危險的判斷?
我們有沒有什麼地方可以做得更好?
如何避免限於新聞中的爭議事件?
課程內容共 3 個單元•總時數約 1.4 小時
常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