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兩家公司:兆富財管&兆富保經
境外保單及境外投資的風險:從兆富吸金案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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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全球化的投資環境中,境外保單及境外投資成為許多投資者追求高報酬的選擇。然而,這些投資方式也帶來了許多潛在的風險,尤其是在缺乏相關法規和監管的情況下。
本文將通過「兆富保經吸金案」詳細闡述這些風險及業務員銷售境外商品的罰責,提醒消費者提高警惕,避免陷入類似的騙局。

兆富保經的背景與變遷
「兆富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6年8月,由曾奎銘擔任代表人。
2015年10月變更代表人,這家公司後來經歷了多次變更,於2022年9月由莊子龍接任代表人,並在2022年11月更名為「鴻享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兆富財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10年5月,代表人亦為曾奎銘。並在2022年6月遭主管機關命令解散。

兆富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與兆富財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這兩家公司負責人都是曾奎銘,在業務運作上有著緊密的聯繫。
根據調查,曾奎銘在台灣未經許可,長期販售境外金融商品,並以高報酬率吸引投資人,最終演變成一起龐大的吸金詐騙案。
兆富相關新聞報導
(👇點選日期可連結完整新聞報導)
香港兆富金融集團主席白嘉輝被控詐騙千萬。白嘉輝以股權抵債和現金為條件,從張姓富商手中拿走100萬美金和600萬台幣,但隨後將兆富股權轉賣他人,導致張姓富商重大損失。台北地檢署以詐欺罪起訴白嘉輝及其人頭股東黃約國。白嘉輝因成功改造上海外灘十八號而成名,但也涉及多起吸金案件。
多名投資人投訴兆富財富管理顧問公司販售的澳豐基金無法贖回款項。這些投資人包括超過10家企業,其中一家已公告認虧,另一家則希望能贖回投資款。金管會表示,兆富公司未在台灣申請合法執照販售境外投資產品,這種行為在國內屬於違法,金管會將相關資料移送檢調單位。
針對澳豐基金在台非法吸金案,金管會提出四項措施防制非法境外基金,包括提高檢舉獎金至400萬元,鼓勵民眾檢舉不法行為,並協調證券期貨周邊公會設置檢舉獎金制度。此案被外界稱為「國內史上最大規模受騙案」,共有超過1萬名投資人受害,損失金額約為3億台幣。
立委賴香伶召開記者會,揭露兆富財富管理顧問公司實際上就是澳豐基金的運作公司,並非僅代銷或代理關係。她指出,兆富公司內部採取高額獎金的非法傳銷模式,各部門獨立運作,增加調查難度。賴香伶呼籲更多民眾提供訊息,協助檢調追查詐騙組織。
部分受害人如Michael和Katharine跨海求償,卻屢屢碰壁。香港警方因無司法管轄權無法受理案件,而金管會也表示無法提供更多協助。受害人只能向台灣法院提起刑事告訴,但發現曾奎銘等人早已脫產,可能拿不回投資款項。這讓許多投資人感到絕望,有人甚至因此輕生。
澳豐基金在台違法吸金超過百億,檢調第3波約談行動中,傳喚致富、太碁兩家公司12名業務員。太碁超級業務員秦明蕙以70萬元交保,其餘11名業務員各以10萬至30萬元交保。該案涉及多位投資者,包括已故總統李登輝的女兒。檢調仍在調查中。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富吸金案,最終起訴兆富財富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曾奎銘及幹部、員工共152人。這些人涉嫌長期販售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境外金融商品,吸金逾130億元新台幣,造成800多人受害。檢調發現,兆富公司帶領被害人前往香港開戶,再將款項匯至指定銀行帳戶購買金融商品,直到2023年2月被害人無法贖回本金及利息,才驚覺受騙。
司法判決
在兆富吸金案中,曾奎銘等人最終被判刑。根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的刑事判決【109年金訴字第51號】,曾奎銘及其他被告因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而被判處有期徒刑及罰金。以下是判決的主要內容:
曾奎銘
犯非法銷售境外基金罪,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五百萬元。
張智瑋
犯非法銷售境外基金罪,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三百萬元。
廖家瑜
犯非法銷售境外基金罪,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六十萬元。
陳姝樺
犯非法銷售境外基金罪,處有期徒刑四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五十萬元,緩刑四年,並於三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四十萬元。
陳鳳鳴
犯非法銷售境外基金罪,處有期徒刑四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五十萬元,緩刑四年,並於三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四十萬元。
楊芮姍
犯非法銷售境外基金罪,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六十萬元。
陳思安
犯非法銷售境外基金罪,處有期徒刑四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五十萬元。
這些判決顯示了違法銷售境外基金的嚴重後果。
消費者的慘痛教訓
這些事件揭示了境外保單及境外投資的高風險,尤其是在缺乏監管的情況下。
根據受害者的經歷,顯示出投資者在遭遇詐騙後,往往無法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損失。即使向香港、台灣以及國際法庭求助,皆無法討回公道,就算向法院申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但最終發現兆富公司早已脫產。
業者的法律責任
根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銀行法》,銷售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境外金融商品屬於違法行為。
兆富保經的負責人及相關業務員因此被起訴,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此外,金管會強調,未經核准銷售境外金融商品,業務員將承擔刑事責任,包括可能面臨重罰及入獄。
提高警覺,避免受騙
透過兆富吸金案,我們應提高對境外保單及境外投資的警覺。消費者應選擇有合法執照的金融機構及產品,並對高報酬、低風險的投資機會保持懷疑態度。
此外,政府應加強監管,提升檢舉獎金,鼓勵民眾報告非法行為,共同打擊金融詐騙。
總結來說,境外保單及境外投資雖可能帶來高報酬,但也伴隨著高風險。
透過了解兆富吸金案,我們可以看出,投資者一旦陷入詐騙,追回損失的難度極高。消費者應提高警覺,選擇合法的投資途徑,並隨時關注政府的監管動態,避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