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蛋殼頭蓋骨理論」?

「我不知道他身體這麼差!」肇事者能用這句話拒賠嗎?
李來居

李來居

2025年12月1日 下午 12:30

財產保險

蛋殼頭蓋骨理論與因果關係

從法律觀點看車禍理賠:特殊體質者的權益與責任權衡

在保險理賠與法律實務中,「因果關係」是認定責任歸屬的基石;然而,當被害人本身患有特殊疾病(如糖尿病、骨質疏鬆)導致車禍傷害異常嚴重時,肇事者能否以「我不知道他這麼脆弱」來推卸責任?

本文將探討法律上的「蛋殼頭蓋骨理論」,並透過實際交通事故案例,解析我國法院如何在「保護被害人」與「公平責任」間取得平衡。

PART I. 法律上的三種因果關係

要追究侵權或犯罪責任,行為與結果間必須存在連結,以下為三種主要學說的比較:

1. 條件說

若無此行為,則無此結果。


✅ 邏輯清晰
❌ 範圍過廣(無限延伸)

2. 相當因果關係

依一般經驗法則,此行為通常會導致此結果。

台灣實務主流

✅ 符合社會公平觀念
✅ 限制了條件說的無限擴張

3. 主力近因原則

導致結果發生最直接、最強力的原因。

保險法常用

✅ 常用於判定保險事故
ℹ️ 民刑法中多為補充判斷

PART II. 什麼是「蛋殼頭蓋骨理論」?

核心精神:加害人必須照單全收被害人所有的脆弱性

"The wrongdoer takes his victim as he finds him."

這源於英美法系的概念,意指肇事者不能因為被害人有特殊體質(如頭骨像蛋殼般脆弱、血友病、潛在舊傷),導致輕微碰撞產生嚴重後果,就主張「沒有因果關係」。

📌 重要結論:被害人的特殊體質,不阻斷因果關係的成立。

PART III. 交通事故實務案例

在車禍理賠中,最常發生的爭議就是「舊疾」與「新傷」的糾葛,以下透過兩個典型案例來解析:

🚗 案例一:酒駕撞傷糖尿病患
案情
甲酒駕撞到乙(患有糖尿病),乙腿骨骨折,但因糖尿病導致傷口感染難癒合,最終截肢
抗辯
甲主張:「截肢是因為乙的糖尿病,我只負責骨折,不負責截肢。」
判決
法院觀點:引用蛋殼理論,車禍是導致傷害的開端,甲不能以乙的特殊體質推託。 
👉 甲須對截肢的擴大損害負責。
🤕 案例二:追撞導致脊髓病變
案情
丙追撞丁,丁原本就有頸椎舊疾(骨刺/鈣化),車禍後惡化成嚴重脊髓病變
抗辯
丙主張:「這是丁的老毛病自然惡化,與車禍無關!」
判決
法院觀點:車禍外力是導致「潛在舊疾」惡化的必要條件。 
👉 丙須對舊疾惡化後的損害負責。

PART IV. 法律的公平天秤:與有過失

雖然「蛋殼理論」保護了脆弱的被害人,但法律也不會讓肇事者承擔無限責任,有時候會出動民法第 217 條「與有過失」來平衡。(提醒:還是要看個案唷!

🛡️蛋殼頭蓋骨理論

確認因果關係成立
加害人要賠!

VS

⚖️與有過失 (過失相抵)

若被害人未控制舊疾
賠償金額打折!

保險筆記:
即使法院認定有因果關係(蛋殼理論),但如果被害人自己長期血糖控制極差,或是拒絕治療導致傷勢惡化,法官有時會判決被害人也要負擔一部分責任(例如自負 30%~50%),進而減輕肇事者的賠償金額,這就是法律在「保護被害人」與「公平責任」間的智慧。

本文僅為保險與法律知識探討,不構成任何法律建議;所有個案的最終判決,仍需依循法官就具體事實、證據與當時法令所為之判斷。

文章標籤

# 特殊體質# 交通事故# 因果關係# 車禍理賠# 蛋殼頭蓋骨理論